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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南屯區在去年發生744件車禍,其中交岔路口占總件數6成,第四警分局為提醒用路人,在10處無號誌交岔路口安排加強宣導,希望加深用路人守法停讓觀念,以防制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發生。分局長李建興說,「防禦駕駛不可少」,看不見的地 3A娛樂城 方就潛藏危機,切勿貿然通過,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,避免憾事發生,多一分禮讓,安全多十分保障。

第四警分局統計,去年1月至12月無號誌路口,發生交通事故744件、受傷408人,交岔路口發生交通事故約占總件數六成,且「未依規定讓車」為肇事因素之一,大多數汽機車駕駛人對於無號誌路口路權停讓觀念薄弱,對新修訂交通罰則也不熟悉。

四分局為強化汽機車駕駛人無號誌路口路權停讓觀念,在今年1月起,針對轄內無號誌交叉路口設有「閃光紅燈」號誌、「停車再開」標誌或「停」標字等10處路口加強宣導,灌輸駕駛人守法停讓觀念,以防制無號誌路口交通事故發生。

四分局表示,今年度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,從年2月1日晚上10時至2月15日24時止,為期15天,警政署為落實工作主軸「交通順暢」、「人車平安」,今年新增「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,遇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」、「汽車駕駛人行經設有停車再開標誌、停標字或閃光紅燈號誌之交岔路口,不依規定停讓」2項等重大(點)違規取締。行政院也在去年6月30日,公布施行新修定道交條例第45條第1項第18款,違反規定者,將處1200元以上至1800元以下罰鍰,並違規記1點。

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在轄內10處無號誌路口,安排警力加強宣導,希望加深用路人守法觀念。圖/第四警分局提供

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在轄內10處無號誌路口,安排警力加強宣導,希望加深用路人守法觀念。圖/第四警分局提供

台中市第四警分局在轄內10處無號誌路口,安排警力加強宣導,希望加深用路人守法觀念。圖/第四警分局提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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